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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美國環保署 杜邦在美國被訴內情真正原因
見習記者 王豔華 上海報導
近日炒得沸沸揚揚的杜邦“不粘鍋”事件,讓中國人對自己的生活質量異常關心起來。“杜邦‘不粘鍋’有毒”的概念開始在街頭巷尾傳播。
只是,從美國傳來的消息有所不同。
“關於是否有毒,我們還在進一步的研究之中。”美國環保署(簡稱EPA)新聞發言人辛西亞.伯格曼(Cynthia Bergman)女士這樣告訴本報記者。
EPA的起訴
EPA對杜邦公司的正式指控是在美國時間7月8日。當天下午,道鐘斯通訊社就報導了這一消息,標題為:“美國環保署稱杜邦違反了提交報告的規則。”
起訴書中,環保署對杜邦的指控包括三項:“全氟辛酸銨經胎盤轉移” (transplacental movement of PFOA )、“公眾水源污染”(public water supply contamination)、“違反資源修復法”(RCRA Permit Violation)。
其中涉及到兩項法案:《有毒物質控制法》(簡稱TSCA)和《資源修復法》(簡稱RCRA)。
根據《有毒物質控制法》,“任何人,在商業活動中,不管是製造、加工或者分發某種化學物質和混合物,只要獲得了相關資訊證明此種物質或者混合物對人的健康和環境存在實質性的威脅 ,都應該將此資訊報告給行政官員,除非是本人已經有確實的消息證明行政官員已經獲知該資訊。”
《資源修復法》則規定,“對於從固體廢物管理個體中釋放出的任何有毒物質和元素,不管從何時開始廢物放置在此處,在所有廢物處理、儲藏的過程中,都需要採取矯正性行動以維護人類和環境的健康。”
伯格曼女士在對本報記者的回復中這樣解釋:杜邦的違規行為包括,從1981年6月到2001年3月,多次拒絕提交關於某化學藥品對人身健康和環境有實質威脅的報告和資訊。根據《有毒物質控制法》的規定,公司都應該立即提高這些報告給EPA。EPA有權對這些公司進行罰款。EPA認為,杜邦沒有將公司已經獲得的有關含氟辛酸銨的資訊提交給EPA。
起訴的真正原因
“EPA並不認為有任何理由禁止消費者使用含有PFOA的任何產品。”伯格曼這樣對記者表示。
引起中國市場強烈反應的應該是杜邦本應提交給EPA的報告的內容本身。
1980年末,杜邦在靠近西佛吉尼亞州和俄亥俄州工廠社區的公共水源中檢測到了PFOA。結果顯示,PFOA在水源中的含量超過了公司自己的規定。
1981年,杜邦從西佛吉尼亞工廠懷孕的女工身上做過PFOA的抽樣檢查。結果也同樣顯示,至少有一位元婦女將化學品傳到了其胎兒身上,雖然這個孩子現在看起來是“正常的”。
1998年4月29日,杜邦內部的一份備忘錄顯示了,在對6個水樣的抽樣檢測中,有4個PFOA的含量超過了1ppb。
然而,根據起訴書,大約1981年5月14日,杜邦修改了8個受雇員工血樣檢查的文件報告。1981年8月,杜邦用手寫體修改了這份檔。這份檔可以確定在某個特定的孕婦身上及其孩子身上PFOA的含量。
1981年5月14日的檔清楚了記錄了在這一懷孕員工的血液中含量為0.078ppm的PFOA。1981年4月,她生下一名被認為“正常”的孩子,血液中PFOA的含量為0.055ppm。
也就是說,0.055ppm這個資料的存在說明了PFOA在人體身上是能轉移的,特別是能通過母親經由胎盤,再傳給嬰兒。按照TSCA,杜邦應該將這些資訊和資料提交給EPA。
但是,杜邦之後並沒有立即提交這方面的相關資料。
1982年的3月16日,杜邦向EPA提交過一次報告,是關於PFOA可以經老鼠胎盤的轉移的資料。EPA根據這些資料及TSCA認為,PFOA存在著潛在威脅。可是,杜邦這時仍然拒絕提供1981年PFOA在人體身上經由胎盤運動的資料。
1997年,杜邦拒絕向EPA提供已經獲得的有關PFOA的資訊,儘管EPA以RCRA法案的名義要求它這麼做。
一直到2001年6月,在一場由西佛吉尼亞和俄亥俄社區的居民提起的指控杜邦污染社區水源的集團訴訟中,有關資料被提交給控方律師。之後,律師將資料提交給了EPA。
而之前,在1990年時,杜邦曾經將飲用水源中的PFOA的含量的相關資料提供過給EPA的廢物計畫組。但是,根據指控書,EPA認為,這種提示是具有誤導性的,因為它似乎暗示了杜邦已經解決了問題。
EPA稱,PFOA在血樣和水源供給中的含量,“有力的證明了這一結論,即PFOA對於人和環境有實質性導致傷害的可能。”
伯格曼說:“這些資訊是很重要的,而且公司有義務提供這些資訊。”
“PFOA對人體或環境是否有害,目前還無法定論。但是,諸多研究表明它可能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危險性。”伯格曼說。
PFOA的生產背景
伯格曼還明確指出:PFOA是在含氟聚合物製造中的必要環節。應用在有些杜邦“特富龍”產品中,具有耐腐蝕、不易粘著等特點。雖然在含氟聚合物的生產過程中應用了PFOA,但其成品本身不一定含有PFOA。
事實上,第一個開始製造PFOA的公司,並不是杜邦,而是3M。因此,在對杜邦“不粘鍋”的事件的報導中,3M成了與此同時頻頻出現在媒體報導中是另一個名字。
根據起訴書顯示,為解決PFOA的問題,3M公司從1951開始提供PFOA給杜邦。在2000年5月時,3M公司宣佈停止生產PFOA這種化學品。在3M公司宣佈停止生產該產品後,杜邦開始自己生產PFOA。
據外電報導及EPA起訴書顯示,大約在1981年3月20日左右,杜邦的PFOA供應商3M曾經提醒杜邦對於PFOA在實驗老鼠的身上發現可能引起生育缺陷的隱患。3M還特別建議指出,研究人員在幼鼠身上發現PFOA可能對眼睛有傷害。
後來,3M公司發現這種物質對人體和環境有害,並向美環境保護署提交了一系列研究報告。從2000年起,3M公司已逐步停止生產和使用C-8,原因是工人血液中氟含量超標。但杜邦公司至今仍在生產和使用。同時,伯格曼也證實,自2000年起3M公司再也沒有製造過此化學藥品。
2003年4月以來,美國環保署已與杜邦、3M等公司及相關利益團體合作,對PFOA的來源、釋放到環境中的途徑及其對人體和環境的風險問題等展開了正式調查。
而且,環保署表示,將在今年秋天出臺對“杜邦特富龍”的檢驗結果。
計算到2001年6月止,杜邦被要求的罰款金額達到3億美元,是環保署在類似案例上罰款的最高金額。
但是,目前關於具體的罰款細節還沒確定。EPA執行辦公室的主管斯金納(Tom Skinner)認為,他懷疑罰款可能不會那麼高。
居民們對杜邦的訴訟,第一階段將於9月份在西佛吉尼亞的州法院開庭,將確定是否杜邦應該為居民提供醫療檢查,之後的訴訟主要集中在財產損失和賠償上。
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 (責任編輯:劉克)
http://www.people.com.cn/GB/huanbao/1075/2655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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