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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訊息 > 本地環境新聞 > 2009年全面推行廢物收費
 
2009年全面推行廢物收費 (2005/12/17)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表示,計劃在2007年向立法會提交有關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條例草案,然後展開試驗,期望2009年全面推行廢物收費。

廖秀冬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環保須有經濟誘因,希望透過收取廢物處理費,改變市民生活習慣;而收費計劃的初步構思是,因應不同環境採用不同的方法。

她表示,在大型屋苑或屋邨,有充分條件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把垃圾分類和收費,並可為屋苑內每幢樓宇訂定每月指標,甚或舉辦比賽減少廢物。

至於單幢樓宇,將考慮仿效台灣,在垃圾袋上加上電腦條碼,識別由哪戶棄置,以便跟進住戶有否遵守規則,如果發現他們將可回收的物件丟棄,並沒有把廢物分類,便徵收懲罰性費用。

她指出,過去1年,在36個私人屋苑推行的垃圾源頭分類試驗計劃非常成功\\\,回收率增加58%,每月減少450噸垃圾,計劃在更多大型屋苑和公共屋邨全力推動。

由下而上制訂政策

至於懲罰費用數額,暫時未訂出收費水平,但她表示,一定要有阻嚇作用。

她強調,政策制訂採「由下而上」方式,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較早前曾舉辦多項市民參與的活動,就「污染者自付」的原則達成共識,而剛發表的「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便是以這共識作基礎。

廖秀冬表示,徵收垃圾費是減少廢物的有效工具,計劃在2007年向立法會提交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計劃的有關法案,然後試驗,期望2009年可全面推行廢物收費。

她認為,隨着社會對環保意識的提升,市民的公德心增加,因此,不擔心在徵收垃圾處理費後,有很多市民因不願繳費而隨處棄置垃圾。

推生產者責任理念

至於生產者責任的理念,廖秀冬表示,是針對消費品由最初生產到廢棄的整個壽命周期所產生的環保問題。

她指出,根據外國經驗,生產者責任計劃能鼓勵生產者設計些減少產生廢物的產品,和肩負起回收的責任。

《產品環保責任條例草案》擬於2006年提交立法會,從而制訂生產者責任計劃的框架;並優先考慮電器及電子設備、車胎和膠袋等產品,透過附屬法例推行特定產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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