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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訊息 > 本地環境新聞 > 《空氣污染管制(乾洗機)(汽體回收)規例》明日實施
 
《空氣污染管制(乾洗機)(汽體回收)規例》明日實施 (2008/10/31)

《空氣污染管制(乾洗機)(汽體回收)規例》將於明日(十一月一日)實施。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提醒使用乾洗式洗衣設備的人士,由明日開始,使用的乾洗機必須屬於核准型號或者經過改裝並證實符合指明標準。

發言人說,明日規例全面生效後,舊型的乾洗機將被淘汰,該類乾洗機排放頗多的全氯乙烯。新一代的乾洗機應裝有全氯乙烯汽體回收系統,以有效控制排放。

為確保順利過渡,洗衣店曾獲給予寬限期去淘汰或改裝較舊型的非密封型和密封型乾洗機。非密封型乾洗機的寬限期為五年,最後限期為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密封型乾洗機的寬限期為七年,最後限期為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發言人補充:「自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後,任何人出售、出租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現存乾洗機,或未展示經改裝乾洗機的證書,即屬犯罪。不符合相關要求可被罰款最高十萬元。」

根據管制計劃,所有在香港出售的新乾洗機必須屬已核准類型,裝有合適的汽體回收系統以降低全氯乙烯濃度至300 ppmv或更低的水平。

公眾可查閱「核准型號乾洗機名單」,歡迎瀏覽環保署網頁:http://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guide_ref/dc_applist.html

環保署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