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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環境報第3版
不久前,一位網友的博客再次引爆公衆對公共機構能耗的關注。這位網友爆料稱,某省一政府機關年人均耗電量高達8000多千瓦時。不論網友所說是否準確,但是一時間,公共機構節能的呼聲再次高漲。 按照《節約能源法》的規定,公共機構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公共機構節能主要是指節約電力、成品油、燃氣、熱力等能源。近日,《公共機構節能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經進一步修改後,將由國務院公佈施行。由此,公共機構的節能從之前的倡導走向強制。 國管局副局長尋寰中之前曾介紹,今年年初,國管局就已經牽頭起草了《條例》相應的初稿;2月開始向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省區市以及各副省級城市政府相關部門徵求意見,在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又修改和完善了一稿;3月又組織專家多方面進行了深入的研討,再次進行了全面、深入地修改;5月草案報國務院法制辦。 據尋寰中介紹,《條例》草案在法制建設上做出了一些新的探索。一是在公共機構的管理體制上,公共機構的節能要確定一個管理主體,這個管理主體的確定將有助於自覺地推動公共機構的節能工作,這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公共節能體系的設計;二是對公共機構節能的任務做了全面系統的梳理,包括建築節能、用材節能等等;三是推進公共機構節能的重大的保障性措施。 尋寰中說,在這樣一部節能條例中要把這些都寫得很細比較難,但是《條例》草案寫了一些具有操作性的措施,這是草案的亮點。 他舉例說,比如在建築節能方面安排了節能審計,要求建立分項計量系統,新建和修繕辦公建築、公共建築的節能審查系統。在制度創新、實用、有效方面,《條例》草案也做了一些探索。 據《人民日報》相關報道稱,《條例》草案在公共機構節能規劃方面,擬規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的編制主體、編制依據、編制及修訂程式、規劃的內容等。 在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管理方面,一是規定公共機構應當配備和使用經依法檢定合格的能源計量器具,加強能源消耗計量管理。二是規定實行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統計,將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納入國民經濟統計體系。三是規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管理制度,公共機構應當嚴格依據能源消耗定額進行能源消費活動。四是要求公共機構加強對本單位能源消耗狀況的監測工作。五是規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的報告和公佈制度。 在公共機構節能採購方面,實行公共機構“優先採購”、“強制採購”和“禁止採購”相結合的制度。公共機構採購用能産品、設備,應當優先採購列入節能産品、設備政府採購名錄中的産品、設備;同時,在實行優先採購的節能産品、設備範圍內,對符合特定要求的節能産品、設備實行強制採購;明確禁止公共機構採購國家明令淘汰的産品、設備。 爲了加強公衆對政府能耗的監督,《條例》草案還專門規定了能耗報告和公示制度,並著力構建內外結合的公共機構節能監督體系。《條例》草案規定,公共機構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報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費狀況報告,並由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公佈本級公共機構的能源消費狀況。 據國務院法制辦工交商事司副司長郭啓文介紹,公共機構節能監督體系主要由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的內部監督,委託節能服務機構的能源審計、社會公衆監督以及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的監督檢查等外部監督共同組成。 爲增加公共機構節能的動力,切實增強工作人員的節能意識,針對有人“花公家的錢不心疼”,導致長明燈、長流水、夏天披毛衣、冬天穿襯衣的現象,《條例》草案堅持對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的獎勵與浪費能源的懲罰相結合,確立“獎節罰超”的制度措施。 “我相信,《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的頒佈將會對中國公共機構自身科學化建設有一個推動的作用。”尋寰中對新《條例》充滿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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