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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中國環境標誌產品認証委員會秘書處八月十二日】
作者:蘭德綠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7月31日向社會公佈了對認證機構、認證培訓機構、認證諮詢機構的重新審批登記結果,自8月1日起,凡未取得認監委批准確認的機構,一律不得從事相關活動,違者將受到嚴懲。這次審批是認監委面對日趨混亂的認證、認可狀況,打出的規範市場,正確引導消費,建立有序發展的市場環境的重拳。認證、認可是對消費者具有重大導向作用的活動,所以必須進行有效的管理。一個合格的認證機構必須有進行認證所需的科學、明確的標準和保障標準實施的監督管理體系,以保證認證的科學合理,這也是認監委監督管理的中心問題。
這次認監委審批通過,具有綠色產品認證資格的只有中環雙綠環境標誌認證中心一家,即中國環境標誌產品認證委員會秘書處,這是在我國加入WTO後,面對全球經濟一體化帶來的激烈競爭和來自發達國家的綠色技術壁壘,作為對市場導向肩負監管重任的國家認監委,為綠色市場有序發展奠定基礎的重要舉措。
環境標誌產品認證委員會于1993年成立,委員會由國家環保總局、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局等十一個部委的領導和知名專家共同組成。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環境標誌產品認證委員會秘書處,是全國唯一獲認可進行第三方認證及頒授產品環境標誌的機構,依據國家環保總局頒佈的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開展認證工作。依靠地方環保部門進行初審,依靠技術專家進行材料審查、現場檢查,依靠行業權威檢測機構檢驗樣品,依靠專門的技術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審,而且每年還對認證企業進行年度監督檢查。為保證獲得環境標誌的企業持續生產出質量與環境行為雙優的產品,產品的認證並沒有僅僅停留在對資料的嚴格要求上,而是把根據產品生命周期評價原則制定的環境標誌產品保障體系植入到企業原有的管理體系中去,用守法達標、質量與環境行為雙優、內審制度、改進機制、體系文件等五個方面22個要素,來保證產品從原材料使用一直到廢棄與處置的全過程都具有良好的環境行為,使企業經過改進的自身機制自動發揮作用,把向社會提供質量與環境行為雙優的產品變成企業自己的目標。其嚴格的認證程式已與國際接軌,在國內外享有盛譽。獲得認監委批准,是八年精心塑造品牌的必然結果。
面對目前綠色產品市場的混亂,認監委公佈審批結果無疑能幫助消費者提高綠色鑒別力。首先是機構的合法性,只有獲認監委批准的機構才能進行認證工作,那些或給企業頒發綠色產品推薦證書,或公佈產品綠色排名的行業協會或檢測機構顯然不具有合法性;其次是標準的科學性,綠色是有標準的,只有達到綠色產品評定標準的產品才能稱之為綠色產品,在根本不清楚什麼是綠色標準或把產品質量標準當作綠色標準來妄稱綠色,是沒有科學依據的。產品質量國家標準是國家規範行業水平的市場准入標準,同綠色標準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最後是保障體系,那些亂髮推薦和證明的機構只片面的檢驗企業送檢樣品的質量,對企業大批生產和銷售的產品沒有能力監督,更不知如何監督。逐漸演化成收錢、檢測、發證簡單的三步曲,造成產品全是綠色,但污染依舊嚴重的現象。認監委的重拳就恰恰打在綠色市場混亂的根源上。
事實證明,在環境日益惡化的情況下,有利於提高公眾環保意識及促進綠色消費的綠色產品是廣泛被接受的。建立一個有序發展的綠色產品市場,通過綠色消費意識的推廣,會鼓勵企業合理的使用資源和能源,逐步實現建立起通過可持續消費實現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綠色通道。綠色市場有序發展,綠色產品才能得到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才可能不斷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參與國際市場競爭。認監委審批結果的公佈,意義就在於此。一個好的開端出現了,只要給予時間,我們有理由對國家認監委的工作成效充滿信心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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