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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羅暉 2004-04-27
4月21日、22日,為紀念世界地球日,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和綠色和平組織共同在北京主辦了“電子廢物與生產者責任國際研討會”。政府官員、國內外專家學者和來自1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國際NGO組織代表以及跨國公司代表會聚一堂,共同探討電子廢物的危害和生產者應當承擔的責任。
數以萬計農民赤手空拳拆解毒垃圾
“浙江台州地區正在成為發達國家傾倒有毒電子廢料的新地點。”在4月21日舉行的“電子廢物與生產者責任國際研討會”上,巴塞爾行動網路及綠色和平組織公佈了他們的一項最新調查報告。
綠色和平有毒物質專案主任賴芸介紹,2002年,巴塞爾行動網路、綠色和平組織及其他團體發現,廣東省貴嶼成為北美洲電子廢料場。“台州看來快要步貴嶼的後塵了,又一出危害環境及健康的悲劇在上演”。
賴芸這樣形容他的見聞:“在台州、溫嶺的家庭式作坊中,錘子、鑿子、螺絲刀或手本身,是最常用的拆解工具。我們見到的科技含量最高的設備是電鑽。”
賴芸說,數以萬計的農民在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條件下,一天24小時馬不停蹄地用鑿子及錘子拆掉電子裝置;工人們焊切變壓器,提取回收鋼和變壓器的油,再把經過處理的油賣到工廠做瀝青和膠鞋;露天燃燒拆卸下來的電路板以收集其中少量的貴金屬,電線、電腦元件也在露天焚燒之列;粉碎和低溫熔化電腦及電腦輔助設備,如印表機、鍵盤的塑膠部分,來獲得低質量的塑膠……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研究員魏複盛院士說,加熱和燃燒會產生大量的煙塵和煙氣污染,有毒有害的污染物通過呼吸道進入人體,存在潛在的長期的危害,特別是對拆解工人和附近的居民。此外,污染物質還會沉降或經雨水淋洗沖刷,進入地面水和土壤,也會沉降到蔬菜、水果上,人們食用這些食物是不安全和有害的。
台州毒垃圾從國外走私而來
國家環保總局的一名官員說,“中國法律早已明確規定禁止電子廢物的進口,但一些不法商人鑽空子,在廢舊鋼鐵裏夾雜各種洋垃圾,電子廢物在其中占不小的比例。台州的情況屬於夾帶走私。”
綠色和平關於電子廢物專案報告中有這樣一段文字:“……美國國內收集的電子廢物50%%到80%%沒有在國內處理,而是被迅速裝到貨船上,運往像中國這樣的地方。……幾乎沒有人意識到,他們花錢買來的、後來廢棄的電腦回收處理之後,卻最終出現在中國或其他更遠的一些亞洲國家。絕大多數消費者對這個一直保守得很好的秘密渾然不知。許多人也不想知道。”
一粒廢棄紐扣電池可污染60萬升水
這些“電子垃圾”如果處理不當,危害極其嚴重,特別是電視、電腦、手機、音響等電子產品,含鉛、鎘、汞、六價鉻、聚合溴化聯苯(PBB)、聚合溴化聯苯乙醚(PBDE)等6種有毒有害材料。資料顯示,每一台電視機或電腦顯示器中平均含有4—8盎司鉛。而鉛一旦進入土壤會嚴重污染水源,最終將危害人類、植物和微生物,還會對兒童的腦發育造成極大的影響。一粒紐扣電池洩漏之後就可污染60萬升水,等於一個人一生的飲水量。而我國每年生產的14億隻電池中,回收利用的不足1%。
據統計,目前,我國電子電器產品已到了淘汰的高峰期。電視、洗衣機、冰箱、空調、電腦五大件每年的淘汰量在2000萬台以上;手機的更新換代速度更快。“電子垃圾”的增長速度是普通廢品的3倍。
國內尚沒有一部專門法律法規
但與此相對應的現實卻是: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電子垃圾管理制度和回收利用體系,甚至沒有一家真正意義上的電子垃圾回收處理企業。
國家環保總局科技標準司標準處胥樹凡處長指出,我國廢物回收利用無論從組織形式、運作方式、管理體制和認識觀念上都未根據市場經濟的需要進行及時調整和變革。我國規範資源再生利用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不健全,目前尚沒有一部專門的針對這一問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特別是廢物回收的責任、廢物拆解利用應遵循的規範、廢物回收利用的特許經營制度、對廢物回收利用的監管機制、對無利用價值的廢物無害化處理的技術標準等規定非常缺乏。
歐盟頒佈兩項法規讓生產者承擔責任
據瞭解,2003年2月歐盟頒佈了《廢棄的電器電子產品管理指令》(WEEE)和《禁止在電器電子產品中使用有害物質的規定》(RoHs)。WEEE要求筆記本電腦、臺式電腦、印表機、CPU、主板、滑鼠、鍵盤、手機等業者,必須在2005年8月13日以前,建立完整的分類、回收、復原、再生使用系統,並負擔產品回收責任。RoHs則規定從2006年7月1日起,除個別情況外,禁止使用鉛、水銀、鎘、六價鉻和某些溴化阻燃劑(PBBs和PBDEs)。
中國家用電器協會副理事長劉福中說,歐盟的此兩項法令對中國家電行業產生的影響將是巨大的。我國企業將來在出口時要額外交納高額的電子垃圾回收費用,大家電每台將多達幾十歐元,成本加大,必將影響市場銷售和競爭。如果中國的電子類生產企業不採取積極應對的態度,導致的結果必然是出口成本提高,出口量下降。
沒有能力就沒有利益,沒有責任也同樣得不到好處。在這個規則日益複雜的商業體系裏,責任和利益已無法分割,企業在追逐利益最大化的同時必然要承擔更多的責任,否則就只能接受被逐出這場遊戲的殘酷結局。
上海貝爾阿爾卡特股份有限公司環境監控主任沈玉梅小姐告訴記者:“我來是想看看國家有沒有什麼相關政策出臺。WEEE和RoHs很快就要實施了,有些替代材料我們還沒有找到,特別是穩定性方面還沒有把握。沿用現在的材料,產品就沒法出口到歐洲,我們的設計人員很著急。”
看得出來,她覺得自己的公司還沒準備好。那麼,國內的企業是不是已經準備好了呢?
國內相關法規在醞釀中
本次大會上,中國政法大學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燦國教授等與會專家一再強調生產者延伸責任制系列法規完善和實施的重要性。
對此,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楊延飛處長透露,“發改委正在制定《廢舊家用電器回收利用辦法》。”國家資訊產業部體制改革處處長黃建忠也說,資訊產業部很快將出臺《電子資訊產品生產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IBM、惠普高調回收廢電腦
電子廢物處理處置是生產者不可推卸的責任,國際社會在處置電子垃圾上已基本達成共識:“讓污染者付費!要擴展生產者的責任!”這已為世界各國所公認。
2000年11月,IBM推出了一個特別面向個人消費者和小型企業的廢舊電腦回收專案———IBMPC再生服務。這一服務需要消費者支付29.99美元的回收費用,通過UPS快遞業務將廢舊電腦送交給賓夕法尼亞州一家名叫“Envirocycle”的廢物利用企業。而另一大PC廠商惠普則表示,可以免費將廢電腦拆解成金屬和塑膠製品並進行粉碎,或是利用化學過程生成無毒無害的物質。惠普稱該公司每個月將可以處理多達450萬噸的廢舊電腦。
只要有壓力,製造商來做回收和處理的工作是能夠做到的,這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但是由誰來為此付費卻各有一套。在日本,政府立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時就支付這筆費用;在德國,則是在規定的日期和數量之內可以無償丟棄,由國家統一回收;而瑞典則要求全部由製造商付費……
在本次大會上,惠普等國際知名電子產品廠商對“生產者責任問題”作出了積極的回應,他們表示,願意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和社會各界一起,推動中國電子廢物問題的解決。
國內電子公司沒有一家參會
與國外企業的高調回應態度相比,國內企業對“生產者責任問題”的回避卻讓人難以接受。綠色和平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多家參會企業裏沒有國內的電子電器公司,我們邀請了,但他們沒來。我們的電話經常會被轉到企劃部、公關部或者總經理辦公室,哪兒都有可能。一聽說是電子廢物的會,他們的態度大都比較生硬,後來我只敢說是電子方面的會,廢物兩個字不敢再提,有幾家表示感興趣,但具體資料傳真過去之後,就沒消息了。”
新聞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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